商標異議是什麼?

商標異議是指對於某個商標申請或持有者的抗議或挑戰。這可以由其他公司、機構或個人提出,主張該商標與其他已經申請或持有的商標存在混淆或干涉,或者申請人沒有使用或擁有該商標的權利。商標異議通常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,例如商標仲裁或法院訴訟。

 商標異議程序有哪些?

  1. 商標異議提出:異議人向相關機構或法院提出異議。
  2. 證據收集:異議人和受異議的商標申請人收集相關證據以支持他們的立場。
  3. 商標仲裁或法院訴訟:根據相關的法律制度,異議程序可以通過商標仲裁或法院訴訟進行。
  4. 判決或裁決: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原則作出裁決。
  5. 執行:如果需要,裁決可以通過執行程序實施。

 商標異議如何答辯?

  1. 了解異議:對於異議的具體細節和要求進行調查和分析。
  2. 收集證據:收集與你的商標權利和使用有關的證據,以支持你的立場。
  3. 制定策略: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答辩的目的,制定一个策略,包括是否需要聘请律师。
  4. 提交文件: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程序,提交答辩文件和證據。
  5. 參與審判:如果需要,參加審判並在審判中代表你的立場。

 商標評定是什麼?

依照商標法的第57條,若商標註冊過程出現與第29條第1項、第30條第1項或第65條第3項相違的情況,那麼,相關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有權向商標專責機關提出申請,要求對該商標的註冊進行評定。這種「商標評定」過程主要的目的是解決在相對利害關係人之間可能出現的權利爭議。如果出現以下的情況,那麼有利害關係的人可以在商標註冊公告後的五年內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評定申請:

  1. 商標缺乏識別性。
  2. 商標存在其他無法註冊的因素。
  3. 商標已被廢止